排查融资租赁风险
日前,商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30日前对下辖的融资租赁企业进行集中的风险排查。据了解,此次排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风险底线。 这里指的排查对象主要是,截至2014年3月31日获得试点资格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经过审批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中国租赁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已突破1000
日前,商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30日前对下辖的融资租赁企业进行集中的风险排查。据了解,此次排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风险底线。
这里指的排查对象主要是,截至2014年3月31日获得试点资格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经过审批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中国租赁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已突破1000家,比年初大幅增加了466家,呈现爆炸式增长。其中外商租赁增加最多,约420家。
这个行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与工程机械行业内遇到的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有很大不同。行业内,有不少企业在获得融资租赁牌照后存在资金不到位、专业人员缺乏、业务无法展开等情况。于是出现融资租赁企业上千家,实际开展业务的企业数量并不多。本来,这些企业是应该发挥融资租赁融资和融物的特点,从而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持,但是结果却成为了空壳公司。
对于工程机械行业来讲,大家普遍接触到的是制造企业主导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相对而言,有着较为明确的业务指向,并且与工程机械产品的买卖直接相关,因此,专职从事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基本比较“靠谱”。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从业务开展的角度来看,由于行业从业人员的不成熟,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也走得非常艰辛。自从工程机械行业引入融资租赁模式以来,对企业的市场开拓的确作出了很大贡献,同时也为用户资金筹措提供了很大便利。但是,这根资本的杠杆存在相当的风险性,自从一些过激的手段在行业推行开来,给制造企业和代理商都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据了解,此次排查的重点为融资租赁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违规行为上,了解企业的股权、债权结构、注册资本金来源、对外融资渠道、业务开展情况、资产与主营业务的匹配度、关联公司等。融资租赁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集资也纳入重点排查范围。
从这些排查重点,我们可以看出,相对而言,我们所熟知的工程机械各企业所设立或依托的融资租赁企业都是比较规范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此次排查涉及人员需要达到怎样的资质、业务开展能力的评价,那么,希望可以以此为契机,给行业的整体能力带来一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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