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意见发布
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八部委日前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十二五”时期,逐步提高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比重;促进进口中的投资品、消费品和中间品的比例结构趋于合理;满足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重点产业的进口需求。适时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对国内刚起步研究开发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要研究给予专项支持政策。
《意见》指出,“十二五”时期,将加大对鼓励进口商品的支持力度。完善现行相关进口促进政策,加大对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关键零部件及国外限制对华出口高技术和先进设备的进口支持力度。要根据产业的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适时调整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结合产业发展状况和重点产业规划,适时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逐步提高免税商品技术要求。
《意见》指出,为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将加大对鼓励进口技术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技贸结合引进关键技术。依托重大工程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依托重点工程,重点抓好清洁能源、高档数控机床、船舶、铁路机车、汽车、航空、通信等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产业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
《意见》明确,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实施主体与装备制造企业共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企业在引进技术的同时,要与国内装备制造企业联合制订消化吸收方案。对重大技术的引进,鼓励由制造商和用户共同投资组建技术公司,开展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
同时,加大金融支持进口力度。积极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口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关键零部件提供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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