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倒计时,15部门联合印发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距离“国四”排放标准实施仅剩13天,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新出台一套治理行动。 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文件,3个行动方案,即《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据了解,三大
距离“国四”排放标准实施仅剩13天,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新出台一套治理行动。
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文件,3个行动方案,即《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据了解,三大行动方案将聚焦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与以往相比更强调“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作为三大行动方案之一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重点地区、目标及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治理行动。
重点地区
以货运量较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强化部门、区域协同防控。
攻坚目标
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及重点区域铁路内燃机车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治理行动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2022 年12月1日,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因地制宜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 以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鼓励各地依据排放标准制定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计划,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各地每年对本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生产企业进行排放检查,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我国现行新生产设备排放标准。2025年,各地完成城区工程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三级联网,做到应登尽登。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机械禁止在控制区内使用,重点区域城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重点核验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 编码登记、在线监控联网等,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测试,比例不得低于20%,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信息全国共享,实现一机一档,避免多地重复登记。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探索超标识别、定位、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罚,并按规定下调绩效分级。同时将研究实施降低企业和司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防治负担的政策措施。(本文来自今日)
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文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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