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7月1日起,不符合这一标准要求车型将停产

6月9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GB24545-2019整改的通知》。通知明确,按照GB 24545-2019《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已获得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应满足标准5.8的规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型将停止生产。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通知截图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通知截图

GB 24545-2019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于2019年10月14日发布,除5.8条款规定的车速限制信息标志外,新申请型式标准的车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实施,即2020年7月1日。

5.8条款规定的车速限制信息标志

5.8条款规定的车速限制信息标志

而5.8规定的车速限制信号标志,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实施(即2021年7月1日);对于已获得型式标准的车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实施(即2022年7月1日)。

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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