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蕴藏丰富,阿富汗的矿业开发前景如何?
2021年9月7日,阿富汗塔利班(以下简称“阿塔”)组建阿富汗新政府。时隔20年,阿塔再次执掌政权,也给历经战争创伤的阿富汗迎来了重建可能。但是,面对目前国际社会的援助数量不断减少,阿富汗当局也不得不依靠其丰富的矿产资源,来弥补国家开支和预算赤字,同时为其发展建设项目提供资金,减轻国家的贫困问题。 今天,矿业界与您一起简要探讨阿富汗新政府主导下的矿业开发前景。去阿富汗搞矿,可行吗?
2021年9月7日,阿富汗塔利班(以下简称“阿塔”)组建阿富汗新政府。时隔20年,阿塔再次执掌政权,也给历经战争创伤的阿富汗迎来了重建可能。但是,面对目前国际社会的援助数量不断减少,阿富汗当局也不得不依靠其丰富的矿产资源,来弥补国家开支和预算赤字,同时为其发展建设项目提供资金,减轻国家的贫困问题。
今天,矿业界与您一起简要探讨阿富汗新政府主导下的矿业开发前景。去阿富汗搞矿,可行吗?
阿富汗矿产资源潜力
矿业在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阿富汗而言,在经历多年战争和造成巨大破坏的暴力冲突之后,整个国家面临着严峻的经济问题。战后的阿富汗百废待兴。由于前政府贪腐严重以及大量阿富汗资产被美国政府冻结,阿富汗新政府财政严重吃紧,急需进行矿业开发增加财政收入。阿富汗地处全球成矿带十分有利的位置,蕴藏着丰富的铜、金、铁、钴、锂以及能源矿产,已探明矿产地超过1400处,据美国地质调查局估计资源价值在 1~3 万亿美元之间,几乎完全未被开发。这使饱受数十年冲突蹂躏的阿富汗有可能成为该区域最重要和最热门的矿业开发中心之一。
▲阿富汗矿产资源分布图
铜矿推断资源量约为6000万吨,占全球资源量的4%,居世界第四位。目前已发现的铜矿床(点)总计317处。铜矿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阿富汗中北部喀布尔省和洛加尔省,延伸110余千米,构成世界级巨型铜矿矿集区,由艾纳克、乔哈尔和达尔班德3个大型层控型铜矿床以及35个铜矿点组成,铜品位在0.6%以上的矿石储量估计超过10亿吨。已探明艾纳克铜矿区矿石储量7亿吨,平均品位高达1.65%,铜金属量达1133万吨,为全球第二大未开发铜矿。
铁矿推断资源量可达25亿吨。目前已发现铁矿床和矿化点60余处。位于巴米扬省的哈吉加克(Hajigak)沉积变质型铁矿储量巨大,已探明铁矿储量5亿吨,是世界级的铁矿矿集区。该矿带延伸长达600千米,由赤铁矿和磁铁矿组成,平均品位高达61.3%,且含硫等杂质较低,不经选矿可直接冶炼。
锂矿远景资源量超过1亿吨(包含硬岩型锂矿和盐湖卤水型)。硬岩型锂矿集中分布在加兹尼省,该省的Parun矿区是阿富汗最大伟晶岩型锂矿区,伟晶岩脉构成4个伟晶岩型锂矿带,延伸10公里,可划分出7个锂矿床,含锂辉石15~30%,已探明氧化锂储量300万吨(按深度100米推算),还伴生有铍、铷、铯、锡等。此外,盐湖卤水型锂矿潜力也较大,Kavir-i-Naizar、Gowde Zereh、Namaksar等7个主要湖泊均具备良好成矿条件。
▲阿富汗的矿山拍图
油气资源量推断可达48.6亿桶油当量,是世界上少有的陆上低勘探程度潜力区。目前全国共探明7个气田,初步估算阿富汗天然气储量有2万亿立方米;目前共探明6个油田,初步探明石油储量约1600万吨,集中在法利亚布和朱兹詹两省。
▲阿富汗的矿山拍图
阿富汗矿业开发现状
阿富汗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阿富汗新政府也将矿业作为国家战略重点产业。但因多年战乱,阿富汗矿业目前只有小规模“个体”式开发活动,尚未形成产业,对阿富汗GDP的贡献率较小。根据阿富汗中央统计组织(Central Statistics Organization of Afghanistan)2012-2020年的数据,国家的矿业产值分别是4140万美元、4068万美元、3980万美元、3665万美元、4045万美元、25553万美元、22858万美元、26236万美元、24064万美元。
▲阿富汗矿业GDP
2008年,中国中冶—江铜联合体获得艾娜克铜矿项目开发权。这是阿富汗第一个大型外资矿产项目。2011年,中石油—阿富汗瓦坦公司联合体获得北部阿姆达利亚油田开发项目,印度和加拿大公司则获得哈吉夹克铁矿项目开采权(尚未签约)。目前,艾娜克铜矿项目和阿姆达利亚油田开发项目由于阿局势及社会动荡问题,都处于停滞状态,哈吉夹克铁矿项目则一直未启动。
矿业开发政策法规
阿富汗矿业和石油部是阿富汗地质和矿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矿业发展相关政策,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加工以及矿业权的管理。2021年11月22日阿富汗新政府任命毛尔维·沙哈布丁·德拉瓦(Maulvi Shahabuddin Delawar)为阿富汗矿业和石油部代理部长,德拉瓦部长上台后制定了新的矿业政策,签署20份采矿合同,加强矿山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与伊朗、巴基斯坦、阿联酋、俄罗斯等国家积极开展矿业合作交流。
阿富汗法律规定,阿富汗一切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目前阿富汗新政府未制订新的矿业法,仍在执行原有的矿业相关法律,但对其中违反伊斯兰教法或国家利益的条款进行了修订。阿富汗矿产法自2005年通过以来几经修订,2009年矿产法经矿山部大幅度修订,导致投资者的信心降低;2009年-2011年通过矿产法的修正案,事实证明未能解决2009年矿产法的不足之处;2012年,矿山部与司法部一致通过决定,要求进一步改进法律,以支持阿富汗的采矿业,2012年矿产法的适用范围体现在两个方面:(1)除了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阿富汗所有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探和开采;(2)上游矿产活动(非贸易、出口等)。2019年矿产法修正案规定将矿山收益的5%用于矿区周边的社区发展。2021年阿富汗新政府对阿矿业法的修订主要是增加矿权(矿业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媒体监督程序以及交易信息公开程序,加强矿业开发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阿富汗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要法规
机遇与挑战
阿富汗铜、铁、锂、铍等优势矿产资源丰富,储量巨大,但矿产勘查和开发程度极低,在矿产开采和出口方面远远落后于周边国家,2020年矿业对阿富汗GDP的贡献率只占1.2%,矿业开发合作空间广阔。阿富汗新政府执政后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基于重建的迫切需求,鼓励矿业投资,矿业投资前景总体向好。此外阿富汗优势矿种多为我国大宗极缺矿种,与我国具有很强互补性,对于中阿两国矿产资源合作开发将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遇。目前阿富汗依然存在安全形势复杂、经济发展不稳定、基础设施落后、技术人才短缺等诸多严峻问题,对阿富汗矿业合作应该持积极慎重的态度,把握机遇的同时做好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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