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山东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退出机制正当时
2022年2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功打赢了蓝天保卫战,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为了稳固战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四五”期间,我们对高污染工业源
2022年2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功打赢了蓝天保卫战,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为了稳固战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四五”期间,我们对高污染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实施更加精准、科学、依法管控。在移动源污染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是主要组成部分,据测算,1台机械的排放量相当于60辆国四标准的大货车排放量。我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居全国前列,国一及以下高排放老旧机械占比较高,个别领域存在监管薄弱环节,“冒黑烟”作业现象时有发生,带来的污染和扰民问题尤为突出。《方案》印发实施,进一步凝聚各部门合力,形成全省一盘棋,对高污染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统一监管。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方案》原文截图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统筹推进“油品、机械、场地”系统治理,着力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监管水平,逐步削减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四、重要举措
《方案》明确了从机械用油品、机械日常监管、使用场地监管3个方面发力,一是探索建立流动供油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允许使用流动供油方式,由加油站向施工工地等区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车用柴油,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二是强化对机械日常监管。对新生产机械,开展销售端编码登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对在用机械,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老旧机械,推进报废更新,对以新换旧给予补贴。三是强化场地监管。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建立进出场(厂)登记管理制度;试行在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关要求。
《方案》明确了从机械用油品、机械日常监管、使用场地监管3个方面发力
五、注意事项
(一)关于老旧机械淘汰。淘汰对象主要为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此类机械已使用较长时间,机身老旧易损,日常修理维护费用较高,使用时冒黑烟情况较常见。率先选取个别城市开展试点,配套补贴资金,根据试点情况调整推进。
(二)关于流动供油机制。经反复研究,充分考虑群众诉求,根据有关规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推出此项便民利民措施,即可以用流动加油车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但是,加油站、运油车、油品质量等必须严格符合相关要求。
(三)关于精准定位监控。政府部门配套资金,对在用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通过依靠大数据平台,当低排放阶段机械进入“禁高排放区”作业时及时反馈提醒,真正实现科学、精准管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能最大程度发挥效力。此项工作前期已试点,且效果较好。
(四)关于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作业区域全覆盖监管,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发现的冒黑烟、超标排放等少数机械,要求禁止使用,切实保障达标排放等合规机械主的合法权益,确保良币驱逐劣币。
附:《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统筹推进“油品、机械、场地”系统治理,着力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监管水平,逐步削减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巩固并扩大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品质量明显改善,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2022年起,各市每年抽取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排气检测,3年内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
——2024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025年年底前,在用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实现在线远程监控。
三、任务措施
(一)探索建立流动供油机制。允许使用流动供油方式,由加油站向本县(市、区)区域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重点使用机械企业(以下简称“用油单位”)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车用柴油,破解“最后一公里”加油难问题。各市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广。(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落实,不再一一列出。)用油单位必须与加油站签订采购合同,并取得采购发票,方可采用流动供油方式。加油站要符合《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鲁商字〔2021〕81号)等要求。(省商务厅牵头)加油站、用油单位必须使用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运输车辆配送或自提,并随车携带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等相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牵头)销售、使用的车用柴油质量要符合现行油品质量标准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对机械日常监管。开展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端编码登记,禁止销售低于我省现行排放阶段的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配合)2022年11月底前,对在用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通过“电子围栏”信息平台实现在线远程监控。(省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联合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自2022年起,将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执法计划,重点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每年随机抽取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气检测,超标排放的不得使用,并依法处罚。(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支持各市以“以新换旧”、拆解报废、更换发动机、出境销售等方式推进工作,报废更新工作启动后,不再受理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以新换旧按要求给予补贴,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骗补行为。2024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部门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的淘汰名单,做好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场地监管。2022年年底前,依法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扩大至各市、县(市、区)建成区及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地,并逐步加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阶段禁用要求,倒逼机械提档升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2022年起,逐步在施工工地、物流园区、重点使用机械企业等单位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厂)登记管理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要求上述单位禁止未编码喷码的、未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的、超标或者冒黑烟的、不符合排放控制区要求的、纳入淘汰名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厂)区作业,将问题突出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监管新模式,试行将使用国三及以上或者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防治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采取与销售、租赁、使用单位签订环保责任书的方式,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与绿色施工工地申报以及工业企业绩效分级考评结果挂钩,强化机械排放监管。(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出台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建立健全重点任务调度督导机制,完善工作台账。
(二)完善政策法规。制修订相关政策法规,为压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实时定位监控、销售端编码登记、进出场(厂)登记管理、老旧机械报废更新等提供政策法规保障。研究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时定位监控及联网技术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三)配套优惠政策。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新换旧支持政策,先期在重点城市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在全省推开。持续开展编码登记、安装实时定位监控、排气检测等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牵头)
(四)引导公众参与。创新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非道路移动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树立绿色驾驶(作业)意识,提高购买使用合格油品、及时维护保养的自觉性。各市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多渠道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资料信息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期待你的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