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高机板块将发力,高机公司增资扩股已获通过

AI摘要

5月15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 公告显示,为建立公司高空作业机械业务板块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该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其快速发展,从而为公司培育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战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

5月15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

公告显示,为建立公司高空作业机械业务板块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该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其快速发展,从而为公司培育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战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机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中联重科母公司管理团队(以下简称“母公司团队”)、高机公司管理团队(以下简称“高机公司团队”)拟参与高机公司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以下简称“增资扩股事项”或“本次交易”)。中联重科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购买权。截至本公告日,母公司团队及高机公司团队的增资平台尚未完成注册,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增资协议,也未实缴出资。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董事会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詹纯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增资方包括母公司团队以及高机公司团队(含高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管理人员等)。

母公司团队、高机公司团队拟分别设立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增资平台,参与高机公司增资扩股,并在高机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实施。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母公司团队、高机公司团队分别通过增资平台持有的高机公司股份均不超过 10%。

本次中联重科母公司未同步增资,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对高机公司的控制权和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上市公司和高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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