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国软件业收入已超7万亿元
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核实了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数据,现将最终核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业主要指标 (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 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企业个数达36958家,比上年增加627家;共完成软件业务收入72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6.4%
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核实了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数据,现将最终核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业主要指标
(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
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企业个数达36958家,比上年增加627家;共完成软件业务收入72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6.4%。
(二)效益水平保持稳定
2019年,软件业实现利润总额9835亿元,比上年增长9.7%。软件业业务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占软件业务收入比重)13.6%,较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
(三)研发投入加快增长
2019年,软件业投入研发经费7336亿元,比上年增长17.1%,较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强度(研发经费占软件业务收入比重)达10.2%,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四)从业人数不断增加
2019年底,软件业从业人员达677.5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同比增长5.0%,本年应付职工薪酬总额11251亿元,比上年增长18.7%。
二、产业结构情况
(一)产业服务化、云化转型稳步推进
2019年,软件业实现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软件四类收入占比分别为28.9%、60.5%、1.8%和8.8%。以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平台类运营技术服务收入21965亿元,同比增长31.2%,占信息技术服务比重达50.4%,较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其中,典型云服务和大数据服务收入达3284亿元,同比增长49.8%,提供服务的企业达2977家。
(二)东部地区软件业稳步发展,中西部加快增长
2019年,东、中、西和东北地区的软件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8.7%、5.5%、12.7%和3.1%。东部地区软件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5.2%,占比较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中部和西部地区软件业增长较快,软件业务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20.6%和28.4%,占比分别较上年提高0.2个和1.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呈下滑态势,占比下降0.5个百分点。
(三)重点城市软件业集聚发展
2019年,全国软件业务收入过千亿元城市共18个,包括4个直辖市、11个副省级中心城市及苏州、福州和无锡3市,共完成软件业务收入63838亿元,占全国软件业的88.6%。15个副省级中心城市共完成软件业务收入39559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增速较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占全国软件业的55.6%,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四)软件出口实现正增长
2019年,完成软件业务出口额56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4%,扭转上年负增长局面。其中,外包服务出口18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6.3%,增长较快;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139亿美元,比上年下降9.2%。
(五)从业人员结构继续优化
2019年,软件研发人员262万人,比上年略有下降,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达38.7%;学历为硕士及以上人员76.4万人,比上年增长14.4%,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1.3%,占比较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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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统计范围说明
1.本报告中所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满足需方信息技术需求的服务产品与服务过程的总称,包括进行软件开发并提供软件产品的服务,为需方提供开发、应用信息技术以及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的服务,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提供支持需方业务活动的服务。
2.统计范围:一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二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且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3.其他情况说明:
(1)本报告中数据为年度核定数据,与快报数据出现一定差异。原因:一是部分省市根据企业业务变化、收入规模等实际情况,对规模以上入统企业的数量进行了调整;二是部分企业根据年度审计后数据对快报数据进行调整。
(2)西藏暂无规模以上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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