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加快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近日,贵州出台《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从培育壮大煤矿主体企业、有序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提高煤矿机械化开采水平、加强煤炭绿色开发利用、鼓励开展煤炭深加工等五个方面对全省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煤炭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该意见明确五大工作目标,在培育壮大煤矿主体企业方面,将巩固现有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成果,继续推动主体煤矿企业强强联合、做大做强。到2020年,煤矿单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煤矿主体企业规模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其中规模3000万吨/年以上的主体企业2家,500万吨/年以上的主体企业10家。
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上,按照依法淘汰关闭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减量置换退出一批、依法依规核减一批、延缓开采或通过市场机制淘汰一批的要求,有序退出煤炭过剩产能。2016年起,用3至5年时间关闭退出煤矿510处、压减煤矿产能7000万吨以上;到2020年全省煤矿总数减少到750处,产量控制在2亿吨左右。在提高煤矿机械化开采水平和煤炭绿色综合开发利用方面,到2020年底,全省符合条件的生产煤矿全部实现机械化采煤,以及到2020年全省煤矿高浓度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6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5%,矿井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意见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化工、建材、电力等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控股、参股煤矿主体企业。加快发展煤炭洗选加工,优化煤炭产品结构。到2020年,全省原煤入选比例超过80%,其中炼焦煤全部入洗。支持重点煤炭生产企业有序发展煤化工产业,重点发展以煤制烯烃、天然气、乙二醇等现代煤化工产业。
不仅如此,意见还要求加强对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建立考核机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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