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煤炭消费比重拟降至69%以下
陕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的2016年“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提出,按照中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手段,切实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六项措施,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实现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重点任务就是要在减少燃煤上下功夫。 为此方案提出,要持续削减关中地区燃煤消费总量。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减量替代,2
陕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的2016年“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提出,按照中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手段,切实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六项措施,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实现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重点任务就是要在减少燃煤上下功夫。
为此方案提出,要持续削减关中地区燃煤消费总量。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减量替代,2016年完成削减260万吨燃煤任务,其中,西安40万吨、宝鸡50万吨、咸阳55万吨、铜川10万吨、渭南65万吨、韩城40万吨。
在城乡接合部区域控制劣质散煤销售、燃烧,通过减量提质等措施严格防控劣质散煤燃烧污染。
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速度,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9%以下;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大煤改电推广力度,加快“气化陕西”进度,大力开发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
积极推进煤炭开发利用向多元化、洁净化发展,不断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在中小煤矿聚集区推动建设群矿型选煤厂,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
同时要加大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要完成关中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支持鼓励其他地区燃煤火电机组提前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加强小火电机组环保管理,落实改造关停机组奖惩措施。全省10万千瓦以下排放不达标小火电机组限期改造,2017年底前排放不达标机组全部关停。
并且西安、咸阳、渭南市建成区内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应拆尽拆,宝鸡、铜川、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陕北、陕南地区完成388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其中:延安市27台,榆林市154台,汉中市145台,安康市45台,商洛市17台。
此外方案表示,要推广兰炭使用。组织科技力量攻关,规范兰炭设备技术改造规程,降低兰炭使用成本,提高产出效益;大力支持兰炭向电厂锅炉、取暖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推广使用,替代原煤作为民用型煤和煤球原料。
全面取缔露天煤炭市场;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年度任务,杜绝禁燃区内原煤散烧,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改善农村燃料结构。在关中地区建设以县区或重点镇为中心的全密闭优质煤炭配送中心,构建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和燃煤质量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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