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建立南水北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原文标题: 建立南水北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昨天,本报记者获悉,扬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南水北调生态建设与保护补偿机制。 背景 东线水源区水质持续改善 随着南水北调东线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江苏通过对水利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生态湿地建设的投入,大力实施生态修复与重建工程,有力促进了东线水源区的水质持续改善和区域生态环境的优化提升。 由于南水北调区域内的生态建设与保护,东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区
(原文标题: 建立南水北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昨天,本报记者获悉,扬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南水北调生态建设与保护补偿机制。
背景
东线水源区水质持续改善
随着南水北调东线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江苏通过对水利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生态湿地建设的投入,大力实施生态修复与重建工程,有力促进了东线水源区的水质持续改善和区域生态环境的优化提升。
由于南水北调区域内的生态建设与保护,东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区的输水河道周边地区被禁止开发,控制区被限制开发,客观上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增长。主要是区域内企业的关闭、搬迁、并转补偿,产业布局重大调整,进一步发展的土地资源严重短缺,造成地方税源减少;企业排放标准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造成生产成本上升;水利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湿地修复与保护等工程的实施,以及一系列的补偿、赔偿、企业搬迁和人员安置等等,造成财政支出压力加大。这些都进一步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速度与后劲,虽然国家从经济上给予了一些补偿,或者从项目上给予了支持,但这仅仅是“杯水车薪”,不足以弥补南水北调沿线区域生态保护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因此,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南水北调生态建设与保护补偿机制。
建议
对沿线设立生态补偿基金
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南水北调生态大廊道建设纳入国家发展规划,纳入国家级的生态保护区,把南水北调东线沿线打造成国家生态长廊、经济长廊、文化长廊。
建议建立产业发展扶持机制,对南水北调沿线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同时对需搬迁的企业,搬迁到同一行政区域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搬迁到非同一行政区域的,实行用地指标和税收按比例分摊制度,保障搬出区税源基本稳定。
建立水资源补偿机制。建立从源头开始逐级向北沿线行政区不同标准的水资源补偿制度。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对因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实施,为保护水源质量以牺牲产业发展为代价,而制约地方经济与财政增长的地区,建议纳入中央财政的生态补偿范围,支持地方进一步加快南水北调生态功能区建设,形成南水北调沿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
建议对沿线区域内因“退渔还湖”的渔民上岸,不仅给予安居补贴,而且享受水库移民搬迁政策。同时,继续加大对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投入。
(特派记者 刘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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