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江苏出台具体办法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日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结合实际,就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推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江苏出台具体办法 江苏省水利建设以公益性项目为主 本网从江苏省水利厅获悉,一直以来,江苏省水利系统主导的水利建设项目以公益性项目为主,相应的投资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日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结合实际,就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推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江苏出台具体办法
江苏省水利建设以公益性项目为主
本网从江苏省水利厅获悉,一直以来,江苏省水利系统主导的水利建设项目以公益性项目为主,相应的投资来源也以公共财政为主。作为一种补充,仅在城市自来水、污水处理、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水务项目上有一些社会资本资本参与建设与经营管理。据初步统计,“十二五”期间,江苏省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项目占投资总量的5%左右。
“但全省各地围绕长江提防、岸线整治,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风景区、湿地等水环境整治等涉水建设项目,以及主要由建设系统管理的自来水、污水处理等,有大量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这些项目不属于水利部门管理,有关具体情况尚不掌握。”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国家三部委《意见》中所称重大水利工程,特指2014年5月21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确定的2014、2015年两年和“十三五”期间分步建设纳入规划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江苏省列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共10大项20小项,总投资约990亿元。“目前有两项已基本实施完成,5项正在开工建设,其余项目正在抓紧办理前期工作。这些项目都是公益性项目,没有直接收益,将以公共财政投资为主,也欢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说。
社会资本准入无门槛 保证公平参与竞争
按照《江苏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办法(试行)》(苏发改农经发〔2015〕820号)等文件精神,对基本无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拟采取和经营性项目捆绑开发、配置经营资源、政府约定期限购买公益性服务等方式开展合作。
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强调,江苏省所有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开放,不预设任何社会资本进入门槛,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投资方,确定投资经营主体,保证社会资本公平参与竞争。
徐州展开试点项目 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仍存在瓶颈
据悉,目前,江苏省在徐州市展开骆马湖水源地及原水管线工程计划,该计划以骆马湖为水源地,从骆马湖深水区取水,解决徐州市主城区及铜山区、徐州经济开发区、贾汪区、邳州市、睢宁县、新沂市等地区的区域供水。工程近期主要实施取水口、取水泵站、原水输水管线、地面水厂等工程,建设总投资24.8亿元。该项目为财政部30个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项目之一,目前具体由徐州市新水公司负责积极推进。
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项目,主要存在“进不来”、“不愿进”和“不可持续”三个方面的问题。目前,《江苏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办法(试行)》(苏发改农经发〔2015〕820号)将国家办法中的“重大水利工程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扩展为所有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开放。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进不来”的问题已经不存在政策障碍,同时,通过给予一系列优惠和扶持政策,保障社会投资主体收益不低于同期国债利率,明确退出路径,拟解决“不愿进”和“不可持续”问题,但还需要在今后实践中加以完善。
期待你的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