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状况堪忧 国内铁矿山税费改革呼声再起

AI摘要

在进口铁矿石价格跌至70美元心理关口的情况下,国内矿山企业利润大幅下滑,高成本矿企亏损运营甚至关闭。一时间,业内关于为国内矿山减负的呼声再度响起。 “我国铁矿山税费负担过高,急需政策挽救。”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名誉会长吴溪淳日前呼吁,我国铁矿山采矿选矿成本均远远高于国外矿,而税费负担却是国外铁矿山的两倍以上。 全联中小冶金企业商会专家组成员刘勇昌建议,应尽快出台矿山财税改革原则和方案,可先出台一个试行

在进口铁矿石价格跌至70美元心理关口的情况下,国内矿山企业利润大幅下滑,高成本矿企亏损运营甚至关闭。一时间,业内关于为国内矿山减负的呼声再度响起。

“我国铁矿山税费负担过高,急需政策挽救。”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名誉会长吴溪淳日前呼吁,我国铁矿山采矿选矿成本均远远高于国外矿,而税费负担却是国外铁矿山的两倍以上。

全联中小冶金企业商会专家组成员刘勇昌建议,应尽快出台矿山财税改革原则和方案,可先出台一个试行方案,等完善后再正式发布,新政策应尽量向低品位、埋藏深、采选成本高的资源倾斜。

笔者近期也了解到,国家相关部委已经“在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正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如何合理征收国内矿山税费,使国内矿山拥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国土资源部则在研究绿色矿山的税费和财政支持政策,重点在资源配置和用地政策上给予一定扶持。

三大矿步步紧逼

相关研究显示,若进口铁矿石价格跌到100美元,国内一些矿山将面临倒闭;当前进口矿价已经降至70美元/吨左右,国内矿山企业利润随之大幅下滑,高成本矿企亏损运营甚至关闭。今年前三季度,我国32家重点铁矿企业累计利税总额达到150亿元,同比下降18%以上,其中利润总额51.5亿元,同比下降24%。同时,企业财务费用同比增加46%。

与此同时,为维持寡头垄断地位,以力拓,必和必拓和淡水河谷三大矿山为代表的国际大型矿山,正依靠资源优势扩大规模、摊销成本,以提高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力拓铁矿石产量同比增长10%,预计全年达到2.95亿吨;必和必拓铁矿石产量增长21%,预计全年达到2.45亿吨;淡水河谷铁矿石产量增长11%,预计全年达到3.12亿吨。澳大利亚政府还通过了停征“矿产资源租赁税”和“碳税”等政策,以支持矿山扩产。不仅如此,淡水河谷计划将2018年的铁矿石产量增加到4.5亿吨;力拓明年产量将提高到3.6亿吨,必和必拓2017年产量或达2.9亿吨,其生产成本也将继续削减四分之一。

近年来,铁矿石一直是钢铁行业最大的痛。据统计,目前铁矿石进口依存度已经从2013年的68.8%上升到77%,短期内或将超过80%。铁矿石是我国进口量第二大的大宗商品,从2008年到2013年,因国际资源垄断和价格上升,我国在铁矿石上多支出了153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万亿元。

在刘勇昌看来,前几年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升高的主要原因是国内供给不足,现在的最大诱因则是国内矿山逐渐被挤出市场,并且这一风险正在快速向我国潜行。“在进口矿的冲击下,我国若不采取紧急措施,国内铁矿企业将很快出现大面积减产、倒闭。”刘勇昌说。

高成本“遇上”高税负

众所周知,我国铁矿石资源具有储量散、品位低、埋藏深、采选难等特点,导致成品矿成本居高不下。一项国际研究机构的调查显示,36个主要铁矿石生产国的成品矿平均成本达到51.3美元/吨,其中巴西矿成本是28.6美元/吨,成本最低;澳大利亚为40.3美元/吨,印度是51.3美元/吨,中国是91.9美元/吨,排名垫底,是巴西的3.2倍,澳大利亚的2.3倍,比各国平均成本高出40.6美元/吨。另据了解,力拓、必和必拓、FMG及淡水河谷的离岸成本分别为20美元/吨、25美元/吨、30美元/吨和20美元/吨,即便加上运费,到岸价格也只有40~50美元/吨,仍然远低于国产矿成本。

除了采选成本高企,税费负担过重也是推高国产矿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表示,中国铁矿石税负在全球范围内最高,综合税负水平达到25%~30%,导致国内矿山具有的靠近钢厂等一些比较优势无法充分发挥,进而影响了其综合竞争力。

相关资料显示,近三年来,随着行业经营形势不断恶化,铁矿山企业税负不降反升,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税费负担率逐年上升:2011年为20.8%,2012年和2013年进一步提高到21.38%和25.1%。今年一季度,我国铁矿山企业税费负担率平均为21%,最高达30%,税费项目包括20多项,除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常规税种外,还有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安全费等众多特殊税种。据测算,国内成品矿应缴税额在150~190元/吨。

同时,我国在资源税税费标准上也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1994年后我国铁矿石资源税调整为从量定额征收,征收标准为1吨原矿征收2~30元,并根据不同矿山类型和等级适用不同标准。如果原矿铁品位较高,每1.5~2吨原矿可选出1吨铁精矿,而最差的极贫矿,则需要十几吨或20吨原矿才能选出1吨铁精矿。按此计算,尽管每吨铁精矿的价格相差无几,但其对应的原矿税负差别很大。

值得一提的是,铁矿石的资源税税负在矿产品中也是最高的。例如,主要原油企业的平均税负水平为10~20元/吨;主要煤炭企业为2~3元/吨;而主要铁矿石原矿企业则高达10~16.5元/吨,折合为成品矿约40元/吨。

“清费立税”时机成熟

事实上,国家从2009年开始就针对铁矿石税负问题做过专题调研,但是迄今为止没有做出相应调整。今年以来,随着铁矿石价格持续下跌,尤其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推进铁矿石资源税“清费立税”改革的时机日趋成熟。所谓“清费”,就是全面清理涉及铁矿石的各种行政性收费;“立税”,就是铁矿石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变为从价计征。

刘勇昌表示,尽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十分重视铁矿行业的财税政策改革,并进行了系统研究,但希望进度能够进一步加快。为此,他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尽快提出改革原则和实施方案,以适应国际铁矿市场急剧变化的新形势。由于我国铁矿企业数量众多,企业间资源禀赋状况差别较大,导致采选成本相差悬殊,恐怕很难在短期内制定出科学、合理、具体的改革政策。建议先出台一个改革原则和试行意见,经过实践进一步总结、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

二是财税政策应尽量向低品位、埋藏深、采选成本高的资源倾斜,对利用最差资源的边际产品不纳税,为量大面广、资源条件差的中小矿山企业创造生存空间,从而提高铁矿石国产化率,形成对大宗进口矿的价格制衡机制。

三是赋予省级政府一定的政策调剂权和决策权。地方政府对当地资源禀赋状况和矿山经营情况更为了解,建议给予省级政府在政策范围内一定的调剂权和决策权,使行业政策更符合地方特点;但不宜层层下放,避免因追求局部和部门利益而使政策走偏。

在李新创看来,如果税负水平从25%下降到10%以内,国内大中型矿山由于具有靠近钢厂等优势,仍然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他建议,铁矿石税费改革,应在合理降低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投融资政策支持,增加矿山自我发展能力,还要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和清理地方各种附加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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