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8%

AI摘要

省政府开年初以闽政1号文件出台进一步推动福建省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举措,传递政策利好,激励工业生产稳健开局。 日前,从省经信委了解到,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786.7亿元,同比增长13.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748.2亿元,增长12.8%。进入2月以后,企业节后复工逐步恢复正常。至2月15日,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复工率为90.1%,其中218家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复工率为95.4%

省政府开年初以闽政1号文件出台进一步推动福建省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举措,传递政策利好,激励工业生产稳健开局。

日前,从省经信委了解到,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786.7亿元,同比增长13.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748.2亿元,增长12.8%。

进入2月以后,企业节后复工逐步恢复正常。至2月15日,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复工率为90.1%,其中218家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复工率为95.4%。

去年,全省工业增加值近万亿元,5年间增长一倍多。“总量基数快速做大,下行压力仍存在,要实现比全国高一点的增速,需要政策拉动,营造良好环境,给予企业信心。”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有关负责人说,新出台的“11条”,正是在我省自2011年第四季度以来相继推出的“6+6”“6+5”政策基础上进行延伸叠加。

去年,全省增产增效政策奖励资金拉动全省工业增长约2.4个百分点。因而,新“11条”第一条提出,省财政年度安排4亿元资金,继续鼓励先进制造业增产增效。

新政比以往更关注普惠性。比如,对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3%以上、符合产业政策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档按用电量每千瓦时分别给予0.05元、0.1元的奖励,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3%的要求,相比去年的15%低2个百分点,受益企业将更多。

同时,按照抓龙头兴产业的战略部署,新政特别注重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新“11条”明确,省财政对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及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的百亿企业,即按用电增量每千瓦时给予0.1元奖励。“一家龙头企业,带动大量的相关配套企业。所以,奖励龙头企业产生的增产增效效应,将呈几何扩张。”该负责人说。

根据文件要求,财政资金、专项资金还将在多个方面发挥杠杆作用,撬动工业稳定增长。省财政安排5亿元继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安排1.9亿元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安排8000万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省经信委筹措专项资金8000万元,重点扶持软件产业、两化融合率先发展……

当前,我省电煤供应充足,成品油库存正常。省经信委在强化工业生产各项要素调度保障的同时,将抓好新“11条”的落实,引导工业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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