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督促央企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督促央企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中央企业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责任制,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并明确了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应急管理领导负责制,重点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督促央企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中央企业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责任制,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并明确了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应急管理领导负责制,重点规定了中央企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要求成立应急领导机构,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和专项分管部门。
《办法》还规定了惩罚机制,对于突发事件瞒报、处理不当等情况,国资委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办法》时表示,近年来国资委督促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培训、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和基地建设,中央企业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了明显加强。中央企业在重大突发事件的救援和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10年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中,中央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开展营救,成功将115名矿工营救出来;在2008年的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2010年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面前,中央企业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在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抢修基础设施、保障物资供应、开展灾后重建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2011年利比亚撤侨、2012年埃及营救人质以及其他社会安全事件中,中央企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营救和撤离工作,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但与此同时,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应急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未形成应急管理联动机制等。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按照出资人监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责,国资委出台了该《办法》,对中央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办法》牢牢把握出资人的应急工作监管定位和中央企业应急管理职责,紧密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具有以下特点:明确了牵头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强调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突出联动机制的建设。
《办法》要求中央企业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和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分管部门,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织企业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企业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分管部门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在跨界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负责综合协调企业内部资源、对外联络沟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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