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一号文件有望聚焦农业经营体制
明年的经济政策令人关注,中央一号文件也引发猜想。接受《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有望聚焦农业经营体制,政策的基本精神应该是在坚持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等生产经营形式,但不鼓励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租种农户土地。 据了解,调研工作今年年中即已开始,这将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十年聚焦“三农”。 事实上,近期
明年的经济政策令人关注,中央一号文件也引发猜想。接受《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有望聚焦农业经营体制,政策的基本精神应该是在坚持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等生产经营形式,但不鼓励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租种农户土地。
据了解,调研工作今年年中即已开始,这将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十年聚焦“三农”。
事实上,近期中央层面的会议密集释放出有关“农业经营体制”的政策信号。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12月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专家表示,中央政策强调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背景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以及规模化程度的提高,“谁来种地”问题日益突出。
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最新报告,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一些地方开始出现农忙季节缺人手、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的现象,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求更加紧迫。
接受采访的专家强调,我国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其实是经营形式的创新,包括种养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等。但不论是合作社形式还是“公司+农户”形式,农户始终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家庭经营不仅适合分散经营,也同样适合规模经营。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要因地制宜,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保护农民利益、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生产能力放在第一位。
记者了解到,针对近年来资本下乡并且大规模租种农民土地存在的问题,中央政策精神的基调是不鼓励甚至限制企业租地。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近日在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表示,国家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但是不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土地,以避免土地出现过多的非粮化和非农化。
韩长赋说,当前全国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达到20%,规模经营比例明显上升,但规模化生产和小农并存的格局将较长时间存在。土地集中必须和农民的就业、转移以及城镇化相协调,企业应该带动农户发展而不是代替农民生产,应该把种养环节留给农民。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产业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张照新告诉记者,资本下乡对农业发展有利,但土地资源紧缺,很多企业有大规模租种农民土地的冲动,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也有这样的冲动,两种动力结合起来就可能损害农民利益。
张照新认为,工商企业从事农业生产,在一定程度上能实现机械对人力的替代,提高劳动生产率,但不一定能带来总产出的提高,而且还存在监督成本过高等问题。工商企业应该主要进入技术、加工、流通等环节,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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