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起诉奥巴马胜诉难度大权当做广告

11月2日~4日,由北京大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韩国高等教育财团联合主办的北京论坛(2012)在北京举行。论坛期间,三一重工集团副总裁、三一电气总经理吴佳梁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提及近期备受关注的“三一重工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事时表示,本案将于11月28日开庭。虽然胜诉的可能性很难预测,但至少此次起诉也起到了广告效果。

吴佳梁表示,三一重工当然期待胜诉,但是难度很大,因为美国总统有很多特权,司法上拥有很多不受管辖的权力。他同时表示,尽管如此,美国总统也不能违背宪法,而在这个案子里就有违背宪法的情况存在,比如没有经过正当程序剥夺三一重工的财产,就违背了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的规定。

对于为何选择起诉奥巴马,吴佳梁说,由于要求三一停建工程的命令是奥巴马签署生效的,所以必须要起诉他,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法院立案。他说,此次诉讼最大的意义,是让世界意识到中国已经从一个贸易大国变成投资大国,现在这些走出去的企业到国外不是做贸易,而是去投资,不是简单卖东西给他,而国家也应该有更多的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另外,这件事可以让美国的一些机构知道现在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为所欲为,随便给中国企业扣个大帽子,中国企业已经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于此次诉讼的成本,吴佳梁表示,如果三一不起诉,那么将承担全部损失,而如果起诉,还有可能把钱拿回来。此外吴佳梁坦承,如果不起诉,广告效果就一点都达不到了。此次诉讼所花费的律师费相当于给三一做了广告,所产生的效益无法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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