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工获上市公司最佳法律风险管理实践奖

由《华夏时报》、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等联合主办的“2011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于7月9在北京举行。柳工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王相民应邀出席了此次盛会。柳工凭借近几年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被组委会授予“金盾奖”之一 ——“2011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法律风险管理实践奖”。

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法律风险管理奖,是为了评价上市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所进行的探索而设置的一个公益奖项,主要从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情况、设置风险管理机构情况、风险识别评估治理情况、风险体系建设情况、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考量。作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界的最高奖项,用以表彰法律风险管理较为完善的上市公司。

柳工股份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自2006年底开始策划建设,2007年至2008年构建形成了基本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框架体系;2009年至2010年逐步充实体系框架内容,建立了法律风险数据库,确定了现阶段公司重大法律风险,并开展法律风险模块管理子项目。2011年起,柳工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开始进入攻坚阶段即执行监督阶段。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近几年多次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的好评,成为广西区内各大企业学习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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